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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 《沈阳辖平博官网APP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绿皮书》重磅发布!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8-15 04:18: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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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工作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加强联动、协力同行,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助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美丽辽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载入党章和平博官网APP宪法,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党的十九大将“美丽中国”作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之一,明确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为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助力实现“要结合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力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攻坚突破,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沈阳”的工作目标,全面总结过去三年来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执法、司法工作,促进各部门之间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编纂了《沈阳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绿皮书》,并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联合发布。

  《沈阳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绿皮书》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司法审判篇由市法院起草;第二章公益诉讼检察篇由市检察院起草;第三章环境执法篇由市生态环境局起草;第四章典型案例篇由三家单位各推选了5个典型案件汇总形成。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021年4月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集中管辖沈阳市、辽阳市、铁岭市、沈阳铁路运输辖区内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下辖沈阳浑南、辽阳文平博官网APP圣、铁岭调兵山、沈阳铁路运输四个集中管辖基层法院。三年来,沈阳辖区各集中管辖法院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依法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沈阳辖区各集中管辖法院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313件,审结1179件。其中,刑事案件438件,民事案件224件,行政案件542件,公益诉讼案件107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

  环境资源刑事案中,非法狩猎罪、盗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为高发犯罪类型,犯罪对象主要是野生鸟类资源,林木、林地资源和农用地资源。从地域上看,这些案件多发在农村地区,这也反映出偏远地区生态环境资源的监管、保护及普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中,因经营活动造成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损害的环境侵权纠纷以及因污染环境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民事案件的高发案由,这些案件反映出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意识以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不断提升。

  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中,以防汛抗旱指挥部、生态环境局、市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较多。这些案件大多是因行政机关开展的环保督察、河流沿岸生态封育、清理河湖“四乱”、水源地保护退出、环保违规项目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而引发的案件,此类案件政策性强,实质化解难度大,具有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利益重大、矛盾尖锐等特点。

  环境公益诉讼案中,包含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等类型,涉及水、大气、土壤污染、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多种案由,公益诉讼案件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展,新类型案件、复杂案件呈上升趋势,给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

  三年来,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平博官网APP,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审理涉中央环保督察、重点河流沿岸生态封育、清理整治河湖“四乱”、水源地保护退出、退矿还林等案件中,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予以严惩重罚,保障重点河流及重点区域环境治理,助力生态保护及青山保护攻坚战。

  沈阳辖区各集中管辖法院围绕大气污染、黑臭水体、噪声污染、非法占用河道平博官网APP、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突出问题,依法严惩污染大气、水、土壤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污染环境行为,让人民群众亲近蓝天、白云、净土,在绿水青山享生活之美、自然之美、生态之美。

  沈阳辖区各集中管辖法院坚守法律底线、生态红线不可触碰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打击、民事制裁和行政惩戒职能,把严格保护、严厉惩治和依法追责贯穿于司法审判全过程。始终坚持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在各类诉讼案件中充分发挥司法惩戒职能,坚决展现最严法治的司法态度。

  沈阳辖区各集中管辖法院坚持系统化观念,坚持环境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统筹推进一体化治理和保护,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

  沈阳辖区各集中管辖法院立足构建司法机关牵头、职能机关配合、社会公众参的模式,不断延伸环资审判职能,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在重点区域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方式,以多元举措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促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下一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本次《沈阳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绿皮书》的发布为契机,全面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市委提出的“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沈阳”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效,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贡献司法力量。

  《沈阳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绿皮书》中提到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否介绍一下沈阳辖区各集中管辖法院对于河流生态封育及河道清障案件审判的相关情况?

  市法院副院长陈青: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类文明几乎都起源于大江大河。从大禹治水开始,中华文明的发展史就与河流的治理相伴随,可以说,河流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是关系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河湖治理中最重要的工作是河流生态封育及河道清障。

  河流生态封育是指通过植被恢复、岸坡整治、河床固定等修复措施,保护河流滩区生态平衡的一种综合治理方式。河道清障是指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清理,以确保河道的畅通和行洪安全。

  2019年以来,水利部和省、市政府针对重点河流沿岸生态封育及清理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今年我市出现自有气象观测记录以来的最强降水,给河道行洪安全提出了巨大挑战,也从另一个侧面验证了实施河流生态封育及河道清障工作的必要性。

  但随之而来的是,因封育停耕搬迁补偿、河道管理范围界定、河道内建筑物合法性认定等问题引发的争议,也大量诉至法院。近三年来,沈阳辖区集中管辖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42件,此类案件往往涉及沿河百姓人数众多,群众对政策性理解不全面、对行为违法性认识不到位,同时受历史原因和切身利益影响,心理对抗性较强,诉求期望值较高。

  对此,我们一方面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司法理念,通过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有机衔接,强化对违法行为人的责任追究,并通过府院联动、司法建议、裁判指引、法治宣传等方式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预防性功能。另一方面,兼顾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监督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两项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依法行政原则,充分保障涉案主体的合法权益,统筹各方做好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工作。希望借此次发布会,呼吁全社会尽快形成河湖生态的法治共识,为子孙后代构建水清岸绿、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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